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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:
1. 本品按其组成分为Ⅰ型、Ⅱ型、Ⅲ型、Ⅳ型。Ⅰ型由非制造布制成;Ⅱ型由非制造布和聚乙烯薄膜制成;Ⅲ型由非制造布、卫生纸、聚乙烯薄膜制成;Ⅳ型是由非制造布、木棉和聚乙烯薄膜制成。
2. 适用于临床为防交叉污染作铺垫使用。
3. 本品为一次性使用,用后请销毁。
4. 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无菌有效期二年,请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先检查小包装,小包装破损禁止使用。
6. 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或合格证,规格型号见合格证。
7. 应贮存在相对湿度80%以下,无有害气体、阴凉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洁净的环境内。